于是我用半小时的时间写出了这个。其实没有天堂都说生活中充满无奈何,写到这里我想起来,自己后来的一段时间喜欢做的一件事情,那就是写东西。
当时正值韩寒,郭敬明出书的时候,我当时深受他们影响。写的文要么伤感,要么便很愤青。那也许是青春时代留下的独特烙印吧。
叛逆,愤青,宣泄出自己的世界观与社会的格格不入。岂知自己那声音就算如犀牛望月般震彻山谷可在喧嚣的大海里依然是可以被吞没的无声无迹。
在这里还是要声援一下韩寒,鄙视那个方舟子。让他想看黄片永远都下不到,气死他。
从韩寒的《杯中窥人》《穿着棉袄洗澡》《三重门》《长安乱》《我的国》《像少年拉飞驰》每一个我都从头到尾的读过。
方舟子居然说像他那么小的孩子居然写不出这样的文章,那大诗人王勃七岁作诗,曹植做的七步诗他是不是也要考证一下。
拿着全部的主观臆断来诋毁别人。不负责任的语言,我要诅咒他。言归正传啊,上文的那首勉强可以称作诗的东西后来我送给了她。说了那晚写的,她说:“那算是写给我的咯!”
“当然是呢!”“那以后不要给别人看,你写的东西以后只有我能看!”她霸道的说道。“一定,以后只给你自己看!”我坚定的说到。
现在想想这句话我不知道哄给了多少的女孩子,可见气盛时候的誓言都是算不得数的。第二天,我在她教室门口徘徊了好久。
马上要到午休的时间了我才鼓足勇气走进了教室,她果然在,一如既往的在。我朝她踱了过去。她还是在埋在里,没有发现我的到来。
我走到她前面的位置坐下,面对着她,伏在她的面前。现了我,怯怯的抬起头来瞄我。我发现时机到了,突然从背后拿出了一束玫瑰。
她被突然到来的红色惊住了,一动也没有动…“送给你,我喜欢…”“别说了,我知道!”她打断了我。
“不,我一定要说,一定要说,我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从见你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你。每天都茶饭不思,想着怎么接近你,怎么让你注意我,怎么安排第一次会面,找你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你几点起床,几点睡觉,几点吃饭。你知道嘛,知道嘛?”我低沉的说出了这一切,低沉却铿锵有力。
“我知道,我知道!从第一次跟你擦肩而过我就注意到了你,从哪时候起我们总是遇到,在很多地方。从哪时候起我就确定的告诉自己,你就是我的缘,我的王子,我的爱人。”
她急切的喊出了这一切。我不等她再说话,便一口吻上了她的唇。
这一吻着实疯狂,我们没有了初吻的生涩,互相传送这爱的香津,缠绵悱恻。我的手也攀上了胸前那一对高耸。她的胸虽然已经发育的很好,却是不像想象中的那么柔软。
就像那青苹果还在等人搓去那一层青涩路出甜美的果肉。那一吻让人终生难忘,就像泰坦尼克号里,杰克和露丝在甲板上的那一吻。
现在的我回想起来依然是那么的回味无穷。从那天起,她变成了我的女友。于是学校里各处有了我们一起的影子,食堂,一起吃饭,操场上晚上一起散步,一起互道一天的想念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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